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二附院党委:
为高质量完成我校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23版)出台后的首次集中填报工作,根据《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宛组通〔2023〕19号)要求,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学校(含附属医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以上干部。
二、领取材料时间和内容
请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来校组织部领取五项材料: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人亲笔填写,并在19页末注明本人电话号码;请先复印一份再誊写);
2.提醒卡(本人签名);
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询工具操作指南;
4.致领导干部家属一封信;
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
三、填报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报告工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应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的贯彻执行。填报结束后上级组织部门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要求各单位查核一致率在95%以上,抽查比例由10%增至15%,五年内实现填报对象全覆盖。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对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漏报,隐瞒不报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强化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填报方法。领导干部在填报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学习和理解,把握填报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完成“一次沟通 四个必读”,做好填报前准备。“一次沟通”即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与亲属深入沟通核实,取得家人的理解和配合,澄清家事家产底子;“四个必读”,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表须知、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致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提醒卡》,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政策规定。综合运用查询工具。结合具体情况,有效利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中国结算APP、微信APP、支付宝APP、金事通APP、“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官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等辅助工具,查询有关信息,杜绝漏报少报。遇到疑问,兜底填报。对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的填报事项,可在备注栏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阐述清楚;对房产面积、基金股票等,不能确定的情形,尽量取上限,填报最大值。
3.抓实填报细节,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本次需按照首次报告要求填报,表格中所有事项均需要重新填报,已作过及时报告的事项仍需要填报;填报时请注意区分“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就读、待业的子女均以“共同生活的子女”填报;以前填报过的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交由组织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因公持有台湾通行证情况、2022年1月1日以来失效的因私出国(境)证件、2022年1月1日以来经组织批准的因私出国(境)情况、2022年1月1日以来持因私证件因公出行情况均需要填报,证件信息及出国(境)记录可通过微信“移民局”小程序查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多个单位任职或兼职的需逐一填报,投资私营企业或在私营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除在“从业情况”中填报外,还应当在经商办企业相关表格中详细填报;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港澳台居民通婚,无法放弃移居身份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情况需填报在“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国(境)外连续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情况以出国(境)时的边检日期和报告表封面填报日期为判定标准,期间短期回国的时间需要计算在内,不能自行扣除;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或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购置的房产需填报;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交付全款的房产需要填报;自建房、车库、车位、储藏间需要分别逐项填报;已出售、腾退或赠与他人但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房产需要填报;2022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处置的房产需要填报。填报时,所有信息均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信息为准,未取得证书的以网签备案信息为准,未网签备案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持有房产情况可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场查询;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或他人出资但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需要填报;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需要填报;在A股、B股、港股通购买的股票均需要填报,填报时的数量和市值以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信息为准,股票账户的余额资金需填报在备注栏中。持有A股股票情况可通过中国结算网或“中国结算”APP查询;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属于基金的产品需要填报;余额宝、零钱通属于货币基金,需要填报;股票账户余额自动转购的基金需要填报;名称中含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现金集合计划”等字样的理财产品可能是基金,需要填报。持有余额宝、零钱通基金情况可通过“支付宝”APP、“微信”APP查询;持有其他基金情况无统一查询工具,可通过购买平台逐只查询;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的不能确定类型的理财产品可到柜台现场查询,如不能确定产品性质,可填报在备注栏或“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在填报时要注意区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表格中只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情况,其他情况无须填报。请注意将保单号填写准确,避免误填为保险单号或保险单编号。填报时应填写累计缴纳的保费、投资金,不能自行扣除支取的部分。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包含投资和担任高级职务,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实际控制、实际拥有的经商办企业情况,需要填报;个体工商户、在电商平台开展经营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过的淘宝店、微店、拼多多店铺等需要填报;改制后内部职工或以内部职工名义认购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需要填报;您本人或家属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或被家人借与他人使用的,即使未获利,也需要填报;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吊销未注销的企业,需要填报。经商办企业情况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4.严格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请于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提醒卡报送校组织部。经主要领导阅签报上级组织部门,录入系统后形成打印版,由填报对象进行二次核对并签字确认,拟于7月上旬完成。
联系人:张 端 13937769737
附件:1.《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主要精神解读
2. 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易错易漏点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主要
精神解读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共8章,38条,5400余字,主要规定了总则、报告对象范围、报告方式和报告事项、报告的受理和使用、报告事项的查核、违规行为的处理处分、工作纪律、附则等。主要精神和内容呈现“三突出、三明确”的特点:
(一)突出“关键少数”,明确报告对象。
确定三类人员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
3、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类人员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且仍按领导干部管理的人员,也属于报告主体。
同时,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以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人员适用本规定。
(二)突出“家事家产”,明确报告内容
主要是9项家事、6项家产:
9项“家事”包括:1、本人的婚姻情况;2、本人的健康状况、身患重大疾病的情况;3、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4、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5、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6、子女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的情况;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況和职务情况;9、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监察机关留置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6项“家产”包括: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況,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等;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況;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6、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三)突出“抽查核实”,明确处理方法
一是明确了随机抽查、重点查核的查核方式和查核范围。
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委员会一届任期内对所有报告对象实现查核全覆盖。查核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
1、重点查核对象包括下列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1)拟列为本规定第五条所列范围领导职务的考察对象;
(2)拟列为本规定第五条所列范围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3)拟晋升二级巡视员以上职级,以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人选;
(4)因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查核的;
(5)其他需要查核的。
2、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1次,按照15%的比例进行。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是界定了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具体情形。包括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漏报,隐瞒不报三种类别。
1、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包括2种情形:
(1)未按照要求在集中报告截止日期前报告;
(2)发生需要及时报告的事项,未按照规定在30日内或者第一时间报告。
报告的方式和时间在《新条例》中发生变化,2017年《条例》规定领导干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有关情况,新《条例》要求每年2月底前,并明确了要进行及时报告。及时报告是指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在30日内或者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在30日内报告的设计14项,须第一时间报告的设计5项。
2、漏报包括7种情形:
(1)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
(2)未报告本人已交组织保管的普通护照或者经组织审批的因私出国情况;
(3)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
(4)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
(5)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合计金额不满30万元;
(6)少报告经商办企业投资金额,或者未报告注册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注销的企业等情况;
(7)存在其他漏报情形。
2017年《规定》明确的漏报行为是5项,新《规定》明确的是7项。
3、隐瞒不报包括12种情形:
(1)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
(2)未报告本人已确诊身患重大疾病情况;
(3)未报告本人私自持有普通护照或者私自因私出国情况;
(4)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
(5)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1年以上情况;
(6)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7)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监察机关留置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8)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
(9)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合计金额30万元以上;
(10)未报告经商办企业1家以上(不含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注销的企业);
(11)中央管理的干部未报告相关涉外事项情况;
(12)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
三是确定了对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漏报,隐瞒不报的处理处分。
对不按时报告、不及时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改正、诚勉等处理;
对漏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还要给予诚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整职务等处理;
对瞒报的,要加重处理,起点就是诚勉,还包括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对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取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追究责任。
查核验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来源时,对拒不说明、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或者经查证说明不属实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以上内容加粗部分为新修订《规定》发生变化内容)
附件2
2023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易错易漏点
为高质量做好2023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规范、准确、完整填报,避免出现漏填漏报情况,提升填报一致率,现将2023年填报要求、易错易漏点、辅助查询途径梳理如下,供大家填报时参考。
一、填表要求
【注意事项】
《报告表》所有内容均需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盖签名章。
二、封面填写要求
【注意事项】
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报告日期是核查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投资情况的基本时间基点,必须高度重视,要具体到日;《报告表》需由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笔签阅,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使用签名章,阅签日期要具体到日。
三、首次填报与继续填报
【注意事项】
按照首次填报进行报告。
四、及时填报与年度填报
【注意事项】
新增要求:年度集中报告结束后进行及时报告的事项,如属于《报告表》所列事项,在下一年度集中填报时还应再次填报。即:本表所列事项前期已经进行及时报告的,本次集中填报时仍需填报。
因上一年度查核存在不一致情况作出说明的,如确属漏报、瞒报问题,该漏报、瞒报事项需在本次年度集中填报时报告。
五、投资金额币种及单位
【注意事项】
《报告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其他未注明币种的投资金额均默认为“人民币”。
汇率换算可参考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公布的数据。
六、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易错易漏点】
1.交由组织集中保管的,遗失但未挂失宣布作废的证件,同样需要填报。
2.首次填报,不仅要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还要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
3.应当填报的失效证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已过有效期”、“挂失宣布作废”、“换发剪角作废”等原因。
七、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
【易错易漏点】
1.经组织批准的因私出国(境)情况,需要填报。
2.首次填报的,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继续填报的,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
3.“所到国家(地区)”应填报本人出入国(境)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含过境签、游轮临时经停、使用出入境通行证等出入边境口岸的国家和地区等。
4.“起止日期”应以证件上的边检验讫信息为准,而不是以实际登机或飞机起飞时间。
【辅助查询途径】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可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辅助查询。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nia.gov.cn
八、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
【易错易漏点】
1.配偶、子女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但按照国(境)外法律规定,实际上未能放弃的(如香港永久居留权),仍需填报并作说明。
2.配偶、子女普通护照上贴有外国“永久居留”、“长期居留签证”的,属于取得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住许可情形,需要填报。
九、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
【易错易漏点】
1.截至填报日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已满一年以上的,需要填报。
2.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
3.配偶、子女已在上一个填报日后、本次填报日前结束国(境)外工作、生活回国,但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已满一年的,需要填报。
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易错易漏点】
1.已参加工作共同居住的子女,属于非共同生活子女;大学在校学生,虽已满18周岁,但无稳定收入,仍属于共同生活子女;夫妻离异,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给对方的未成年子女、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仍是本人的“共同生活的子女”。
2.子女不再是共同生活的子女的,需在“是否为共同生活子女”栏勾选“否”;子女无配偶的,应在“配偶姓名”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
3.在多个单位任职(兼职)的,需要逐一填报。因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注册企业等原因兼任职务的,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也需要填报。
4.在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注销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需要在从业情况中填报。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投资的企业中任职的,既需要在经商办企业事项中填报投资情况,也需要在从业事项中填报任职情况。
十一、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易错易漏点】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虽已处理完毕,仍需要填报,在处理结果中需详细填写判处的刑罚。
十二、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
【易错易漏点】
1.登记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不管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居住,包括作为所有权人的房产和作为共有权人的房产,均需要填报。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房产,需要填报。
3.在以出售、赠与、腾退等方式处理房产过程中,尚未完全办结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需要填报。
4.所有填写的房产面积应填报“建筑面积”,而非“套内面积”或“使用面积”。
5.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应填报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不能按所占份额折算后的面积填报。
十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情况
【易错易漏点】
1.计算市值时以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为准。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包括流通股、未流通股和流通受限股等,均需要填报。
3.已成功申购的新股,填报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的股票(如B股),需要填报。
4.他人出资但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需要填报。
5.在B股和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填报时汇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日期上一周周五汇率中间价计。
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票应按照报告日上一个交易日金额填报。
【辅助查询途径】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A股股票情况,可通过中国结算网(www.chinaclear.cn)或使用手机下载“中国结算”APP辅助查询。
十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情况
【2023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所称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年度为“私募基金”)。
【易错易漏点】
1.计算净值时以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为准。
2.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凡属于基金的产品,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购买的基金产品,均需要填报。
3.证券公司推出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如“xx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计划”等,均需要填报。
4.对于股票账户资金余额自动转购的基金产品,如“xx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要填报。为避免遗漏,可将股票账户余额填在备注栏。
6.填报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基金,需要填报。
7.他人出资但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基金,需要填报。
十五、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
【2023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新增要求:保险有效期间取出的保费、投资金仍需计入累积缴纳保费、投资金。
【易错易漏点】
1.凡是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投资连结”或“万能”等字样的人身保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www.iachina.cn,“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中的财产保险,都需要填报。不能以保险销售机构及业务员等对保险产品性质的解释作为填报依据。
2.通过保险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渠道购买的所有投资型保险产品,包括以存款为名,但实际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均需要填报。
3.应填报截至填报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且仍有效的所有投资型保险,即使不再缴费,也应填报。
4.单位统一为职工购买的或他人购买的,以填报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需要填报。
5.应填写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总额。保险有效期间取出的保费、投资金仍计入累积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6.保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条款,如有保费、投资金在约定时间转入其他保险账户或新购买其他保险的,要注意核实后再填报。
7.保险合同同时有主险和附加险的,要按照保单信息分别填报。填报时,应填写“保单号”而非“投保单号”。
【辅助查询途径】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使用手机下载“金事通”APP辅助查询。
十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
【2023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填报内容调整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上年度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表格格式也有所调整,全体干部近年按照首次填报的形式填写本项。
【易错易漏点】
1.在国(境)外注册的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情况,需要填报。
2.购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企业的,投资企业情况需要填报。
3.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也需要填报。
4.已经转让股权、撤资,但在市场监管部门未完成变更登记的,仍需要填报,可在备注栏说明相关情况。
5.内部职工、以内部职工名义或通过其他渠道取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份的,需要填报。
6.个人认缴出资额、个人出资额要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出资金额为准进行填报,不能以实际出资额进行填报。
7.在“该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是否与报告人所在单位(系统)直接发生过商品、劳务、服务等经济关系”项勾选“是”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或另附页详细说明。
【辅助查询途径】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可到任职或投资的企业,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及企查查、天眼查等相关企业信息查询APP辅助查询。
十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
【2023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填报内容为今年新增。
【易错易漏点】
1.本项从业是指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有偿社会中介或者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也包括兼职情况。
2.无执业资格的,“职业资格名称”和“执业证号”填“无”。
3.在“该机构是否与报告人所在单位(系统)直接发生过经济关系”项勾选“是”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或另附页详细说明。
【辅助查询途径】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可到“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网站)辅助查询。
十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
【2023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填报内容为今年新增。
【易错易漏点】
1.基金投向按照管理人披露的投向填写,未披露的,按照基金合同填写。
2.在“是否与报告人所在单位(系统)直接发生过经济关系”项勾选“是”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或另附页详细说明。
【辅助查询途径】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可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ttps://www.amac.org.cn网站)辅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