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清证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宛组通〔2023〕13号)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医专校〔2023〕35号)要求,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清理。请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对科级以上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收缴登记(见附件),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台账,应交尽交,不得脱管漏管。已上交校组织部集中管理的证件,此次不再统计。
请于4月21日前,将《南阳医专出国(境)证件备案登记表》纸质版及因私出国(境)证件送校组织部,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nyyzzzb6312@126.com。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18日